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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宁县纪委监委2024年公益性岗位招录公告
根据有关规定和工作需要,经昌宁县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人数
计划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2人,全部采用聘用制,聘用人员主要从事纪检监察辅助性工作。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 基础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党纪党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热爱工作、品行端正,做事认真、乐于奉献,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高,身体健康;
2.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性别不限,因工作需要经常出差下乡,男性优先;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
4.城镇登记失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持有《就业创业证》且登记失业时间满1年以上(其中,离校一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时间满6个月),并经昌宁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认定为就业困难人员;
5.具有昌宁县城镇区域户籍;
6.名下有存续的市场主体(含企业、个体工商户、合作社等)信息或在市场主体中有从业信息(含合伙人、监事、理事、企业联络员、财会负责人等)的人员、已享受过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满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内;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录用:(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处罚的;(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或者辞退的。
(二)优先聘用情形
1.具有公、检、法等相关工作经验的人员;
2.法学、计算机类专业毕业;
3.持有C1及以上机动车驾驶证且驾驶技能熟练。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昌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茶乡招聘、清廉茶乡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方式及时间和报名地点
1.采取实地加网络报名方式。
2.报名时间:2024年6月25日至2024年7月9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
3.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昌宁县纪委监委组织部,联系人:熊在波,联系电话:0875—7121718。
4.报名需提供材料。实地报名时应聘人员需提供报名登记表、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云南省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申请表》、《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等材料复印件各一份并填写《昌宁县纪委监委公益性岗位报名表》,网络报名的将上述材料扫描件和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cnxjwzzb@163.com。有优先聘用情形的需一并提供相应支撑材料。
(三)资格审查
昌宁县纪委监委招聘工作领导小组会同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按照招聘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四)面谈
开展集体面谈,面谈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语言表达、综合分析、计划组织、人际关系处理等基本素养。面谈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面谈时报名人员须按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无法联系或未按时到达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确定招聘对象
按面谈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招聘对象进行体检和政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规定(试行)》,体检费用自理;政审由县纪委监委组织部组织实施。体检、政审不合格的,按成绩从高到低进行递补。体检、政审合格且公示无异议,经昌宁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协议)。
五、工资待遇
人员一经聘用,按照政策规定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1个月),合同1年1签,工资待遇不低于我县最低工资标准,具体情况面谈时告知。单位不提供食宿,差旅费按有关规定报销,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纪律要求
(一)对违反纪律和弄虚作假的应聘人员,取消招聘资格。
(二)坚持回避制度,按照有关规定要求实行回避制度。
(三)招聘过程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附件
中共昌宁县纪委
2024年6月24日
来源:https://mp.weixin.qq.com/s/YwB_dKTpAlCirwkfkXT0A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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