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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省招委根据成人高等教育对新生的基本要求,参照考生统考科目成绩和我省的招生规模,按科类分别划定,并报教育部备案。其中,高起本、高起专的艺术类专业(除史论、编导类专业外)和体育类专业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不得低于相应招生类型和考试科类最低控制分数线的70%,艺术类高起本、高起专考生数学成绩不计人总分,由招生学校录取时作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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